县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属于县政府的内设机构,虽然级别一般也是科级,但性质同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各个局、委是不同的。

所谓基层单位也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

但县政府的法制机构主要是面对基层法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可以认为是基层单位,至少是接近基层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