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设五等十三级,即: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专业技术又称为职称(行政管理体系),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四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