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依法生育的两女绝育户,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从2013年开始,凡农村依法生育的二女户及时落实绝育手术的,下年度起每年享受600元补贴,直到进入奖励扶助为止。

所需经费,原节育奖励金4000元来源渠道保持不变,增加的1000元和600元补贴金额由县乡财政按6:4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