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有四种分别是选举制、任命制、考任职和聘任制。

任命制。 又称委任制。 即行政领导者由上级领导者或上级机关根据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和标准任命产生。 任命制是各国普遍使用的是历史最悠久的传统选拔方式。 目前在各国实行任命制的实际过程中上级往往要受到许多资格和手续方面的限制并非能够随心所欲地行使任命权。 在任命问题上最值得研究的是有任命权的领导者(包括个体领导者和群体领导者)应该掌握和实际掌握着多大的人事权。

选举制。 即行政领导者由被领导者或被领导者的代表选举产生。

考任职。 即行政领导者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通过考试择优产生。 考任制本来是我国古代最先发明的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现已被世界各国所采用。 考试要由法定的机关主持公开进行。

聘任制。 即临时聘用一些外部人员担任非常设性的行政领导职务。 目前聘任制范围越来越广其优点是便于吸收外来人才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给本部门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方法和手段使本部门的领导层能够及时更新并始终保持活力。 但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防止短期行为及忽视使用本部门人才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