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在北海唐安乡设置昌邑县,属北海军。

乾德三年,军升为京东东路潍州,昌邑仍属之。

金朝,昌邑属山东东路益都府潍州。

元朝,昌邑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总管府潍州。

明朝初年,昌邑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

清朝,沿袭明制,属山东布政使司莱州府平度州。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昌邑隶属山东省胶东道。

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昌邑县,设立昌邑市(县级市),直属山东省,暂时由潍坊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