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

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一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可以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