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时间范围内,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分别提供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企业、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供区人社局比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