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性。即强调在自然情境中作自然式探究。质的研究对研究的情境不进行操纵或干预,它运用各种办法去收集与现场自然发生事件(即研究对象)相关联的一切资料,然后从其中的关系结构中去发现事件发生的缘由和意义。在研究者的眼中,现场发生的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细节都是重要的,都可能是一条线索,有助于更广泛地了解所研究的对象。现代录音、摄像技术的进步又使质的研究较传统的定性研究更趋于客观和现实。

2.描述性。即以丰富的资料来描述心理现象和过程。质的研究依靠的是文字或图片的描述。研究中收集到的资料,诸如现场记录、访谈记录、官方文件、私人文件、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都是描述性资料,结果的呈现也是以文字来表述。

3.解释性。即以了解研究对象自己的观点为目的。质的研究以解释为己任,它不期望寻找到普遍规律,而求再现所研究心理现象的实质努力从当事人的视角理解他们行为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而不作任何价值判断。

4.互动性。即正视研究者对研究的主观影响。质的研究不回避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心理上的互动,并且主动地将研究者本人作为重要的研究工具,认为研究者的个人特征,如研究动机、角色意识、个人经历、视角等,不仅会对研究产生一定影响,而且可以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丰富的信息,以对研究的可靠性作出判断。它强调研究者对这一类的研究背景材料要进行反省,有清醒的认识,并写入研究报告中。因此,80年代以前的定性研究报告大都采用第三人称形式,以确保报道角度的客观性,而近年来用第一人称撰写的研究报告越来越多。

5.动态性。即研究过程是开放、变化的。质的研究逐步发展出了一套操作方法和检验手段,其研究过程包括:确定研究现象、提出研究目的、了解研究背景、构建概念框架、抽样、收集材料、分析材料、作出结论、建立理论、检验效度和推广度、撰写报告。这些步骤在形式上与定量研究的相似,但其运行顺序、所含内容、操作手段都不尽相同。在质的研究中,以上这些环节是彼此重叠、互相渗透、循环往复的,它要求研究者是具有弹性、易适应的人,能根据现场的情况积极调整研究程序,包括研究方向和焦点。因此质的研究方法是不完全规则的,不可标准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