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年内驾照扣分满12分,必须到发证车管所报名重新学习,并参数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会在下一个计分周期开始时分数清零。

根据驾照的发证日期,如2012年6月1日,到2013年6月1日为一个计分周期,这一年的计分周期内,如果驾照有效分数为12分,违章扣分在这一年内不被扣12分满分,就能继续开车,如被扣超过12分,那么必须到发证车管所报名重新学习,并参数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会在下一个计分周期开始时分数清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证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