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参保缴费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每次3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