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间接行使立法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即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挙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民选举的人大代表代表公民行使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