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庆为例,民政局对低保户去世了的补助有:

一、基本丧葬服务项目,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免费事宜。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项目为: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随车人工抬运及遗体消毒费

2、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

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5、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补助对象在区外死亡后火化的,经区殡仪馆审核后,按照规定免除的基本丧葬服务费项目,在1500元以内发放其基本丧葬服务补助金。

扩展资料:

民政局对低保户去世了补助申请流程:

1、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綦江区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申请表》。

2、街(镇)民政部门受理申请时,应将丧事承办人填写的《补助申请表》内容与丧事承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件退还丧事承办人。

3、区殡仪馆对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已免除和补助费用进行汇总后,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后转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至区殡仪馆。

4、区民政局对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补助对象异地死亡火化遗体基本丧葬服务的已补助费用进行汇总,并编列结算清册,于每年12月8日前送区财政局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关于《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实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