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基于收养、再婚法律行为、事实上抚养关系形成法律认可而认为设定的法定父母子女关系。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因法律行为(收养/再婚)和法定抚养事实而成立因收养关系解除和继父与生母、继母与生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变化而终止。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