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