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的头发的发辫不得过肩,女士兵不得烫发。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零五条军人头发应当整洁。男军人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军人发辫不得过肩,女士兵不得烫发。师以上首长可以在规定的发型内决定所属人员蓄一种或者几种发型。军人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