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学药品挂网行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4月23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视频会议。据悉,符合挂网条件的化学药品,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挂网。对原已在我省挂网并销售,但不符合本次挂网条件的化学药品,设置50天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继续采购和使用,自6月20日17时起撤销挂网资格。记者就相关热点问题采访了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