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一、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

二、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规和命令,如《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三、1、1993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2、2001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审 计的暂行规定》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公开发行债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意见》的通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