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根据任职年限分为三个档次,其中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而对于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对离职村主要干部任正职累计时间达9-15周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80元累计达16-21周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20元累计达22周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