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2、实施乡政工程设施的监察

3、实施乡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

4、实施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5、实施部分乡镇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

6、实施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监察

7、实施部分环境保护方面的监察

8、行使部分爱国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