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所属财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在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体包括: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金融企业回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答》、《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