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一:退休返聘人员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金待遇,不再受《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 险条例》的调整。

退休返聘人员在岗位受到伤害、突发疾病死亡的,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 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 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 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解释》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

回复二:为了防范这一类的风险,建议:

一是在协议中规定由单位或者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 险,有一些险种年龄限定在75周岁以下

二是尽量不要让退休返聘人员参加一些危险性或者发 生危险可能性较大的工作,一般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看中的是其工作经验和资质,如果让他们 做一般劳动,反而没有雇用非退休人员的风险小。

三是在协议中界定因工受到伤害、非因工受 伤或岗位上突出疾病后双方的责任和后续赔偿事宜,尽量不要发生退休返聘人员受到伤害后, 员工家属到单位闹,没有任何依据,只是想多要赔偿的事情,这种事情很让公司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