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到1976年共增长人口452894人,年均增长30133人,年均增长率30.00‰。

1976年后,健全计划生育机构,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有计划发展。1978年出生率为15.67‰,增长率11.75‰。

1978年以后,人口出生和增长逐年下降。1985年自然增长率为7.74‰。以后,六七十年代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增长率又有回升。1987年生育率为16.32‰,自然增长率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