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一函”为公安提示函。

三书一函扫黑除恶的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落实。坚决消除“过关”思想,杜绝草率交办、敷衍办理、逾期回复等问题发生,认真完成“三书一函”办理各项工作任务。

2、要善于举一反三,坚持边治边建。要积极开展源头治理,通过个性问题整改,全面开展排查,明确四项清单,及时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实行标本兼治。

3、要强化督导调度,切实抓出成效。“三书一函”研究交办、办理进度、回复反馈均须报县扫黑办备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抓出实质成效。

“三书”,一是招标工作主体责任告知书,就法定招标责任、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异议处理、工程实施监管、廉洁责任等相关事项,对业主单位书面告知,重点督促业主单位履行招标工作的首要责任。

二是代理机构主体责任告知书,重点就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失职监管等方面进行书面告知,督促代理机构公正履职。

三是中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重点就合同签订、工程管控、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书面告知,督促中标单位严格履约。

一函”,即招标工作前期注意事项提醒函。主要就招标工作前期手续办理、代理机构确定、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服务联系人员等相关事项,提前对项目招标业主单位进行书面提醒,做好标前对接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