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归丽水市人民政府管辖。

丽水学院地址在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该校是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丽水最高学府和唯一的本科院校,是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丽水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经学大师孙诒让先生指导创办的处州师范学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丽水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10月,学校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授予立项建设单位,1月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