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是1993年建立的,2000年医疗保险纳入“社会劳动保险”(社保)中的。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负责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征收管理和支付经办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专院校学生、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等项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为参保单位、职工提供医疗保险业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