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⑴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⑵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⑶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

2.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选定缴费险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

3、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登记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储蓄存折账户,签订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委托书(协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在委托缴费存折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月代为扣缴。

注意事项:

1.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照片,在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登记手续后,申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首次参加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应及时至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2.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同时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办理下列参保缴费变更申请业务的,由本人或家属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到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理:

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申领个体营业执照后,申请停止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⑵申请暂停或恢复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纳养老或医疗(含生育)保险费

⑶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⑷因被判刑收监执行,申报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业务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参保人员在每月1-25日期间办妥参保缴费登记或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当月起生效每月28日至月底期间办妥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次月起生效。每月26-27日期间,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各类缴费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