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乡医补助

补贴范围:执业满10年的到龄离岗村医

本镇农村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执业满10年的到龄(或因特殊原因)离岗乡村医生。

以及以上人员均未享受过城保、镇保及征地养老待遇的。

补贴标准:1800元/月

到龄(或特殊原因)离岗乡村医生的月养老保障水平为:1800元(包括个人已有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和镇已有城乡居保退休补贴及本次补足差额部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部分。

生活补贴所需的资金,由镇财政统筹解决。

在去年7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规定,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在乡村医生补助方面,除了保障在岗村医的待遇之外,已经到龄离岗的老村医生活同样需要关注。由于时代的原因,他们大多没有长期缴纳过养老保险,无法享受正常的养老待遇。但他们为农村医疗作出的贡献不容忽视。

目前,各省都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多项关于加强村医养老待遇的政策。但在落实方面和金额保障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些年老村医因为退出后收入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只能坚持在岗,这并不利于基层医疗力量的更新换代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

村医养老政策及补助水平需要明确。如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并且限于3月2日落实并上报。

随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并实施,乡村医生的保障问题有了法律保障,补助的落实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相信接下来离岗村医的养老问题也会得到更完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