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渠道。申请人或持卡人可选择人社经办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窗口及自助设备、12333咨询电话、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人员,人社经办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应提供办理实体社保卡、申领电子社保卡和激活金融功能的上门服务。

二,办理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时,申请人或持卡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应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合作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业务办理。由单位统一办理的代理人应携带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业务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仅限不满16周岁人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