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 秦汉 秦时为九江郡南壄县地。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始置县,属豫章郡,县治溢浆溪。莽新隶九江郡。东汉复为豫章郡。三国 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县属之。吴嘉禾五年(236)分庐陵郡置南部都尉,赣县属之。同年析赣县地置平阳县(太康元年改名平固县)。晋 西晋太康三年(282)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赣县隶南康郡。太康十年(289)县治徙葛姥故城(今章贡区水东一带)。东晋永和五年(349),郡、县治徙章贡二水之间(今赣州市区)。南朝 刘宋改郡为国,赣县属南康国。齐复南康郡,梁、陈因之。陈时,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其名。大业元年(605)互复原名。隋唐 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同年平固县归并赣县。至隋、唐,赣县均属虔州。五代 杨吴属百胜军。南唐改昭信军。宋 开宝八年(975)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太平兴国七年(982)析赣县7个乡(原平固县地)置兴国县。绍兴二十三年(1153)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改虔州为赣州,赣县属之。元明清 元属赣州路。明、清属赣州府。民国 民国先后属直隶省或属赣南道、第十一行政区、赣南专区及第九、第四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析赣州镇置赣州市,赣县先后属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赣州市。1969年7月县治由赣州市迁至梅林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