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海军转型建设需要,拓宽招飞生源渠道,经教育部和海军批准,依托合肥市第十中学建设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以下简称“海航班”),旨在抓住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成和身体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及早发现和超前培养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精英苗子。

一、招生范围、计划

面向全省择优录取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80 人(男生),实行计划单列。

二、报名条件

(一)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安徽省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安徽、北京、天津、重庆、河北、河南、辽宁、黑龙江、湖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福建、四川、宁夏),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二)政治条件:爱党爱国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三)心理品质条件:具备积极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坚强的意志品质。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1.0以上(相当于“E”字表1.2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

(五)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

三、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2日—5月8日18:00

(二)报名办法。志愿报考海航班的学生登录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官网(http://haijun.hfshz.com)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注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体检表》。《报名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体检表》由学校或医院体检部门进行检查后填写并盖章,完成后将报名表、体检表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表》、《体检表》纸质材料在定选考核报到时上交。

(三)信息审核。合肥市教育局依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生完成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可以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初选资格证》。

四、选拔程序

(一)初选考察。合肥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市教育局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初选考察。获得初选资格证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初选。初选内容为视力检查、心理测试和文化测试,其中文化测试涵盖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四门学科。在视力、心理选拔合格前提下,按照文化测试成绩排名确定400名学生进入定选考核。

定选考核学生名单将在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官网公布。通过初选学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定选考核资格证。

(二)定选考核。定选考核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地点设在合肥十中。相关市教育局组织通过初选考查学生参加定选考核。海军招飞办按照军队招飞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和海军招飞心理选拔标准,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品检测,确定定选考核合格学生。

(三)投档录取。定选考核合格学生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海军招飞办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必须达到当地省示范统招录取最低控制线及以上)。

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原则上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完成,招录工作不影响学生当地中考志愿填报。因合格生源不足或其它原因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经合肥市教育局申请,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同意后启动补录。

(四)审核备案。省教育厅组织对预录取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

(五)签订协议。由海军招飞机构、合肥十中和录取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三方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五、教育管理

(一)课程安排。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教学课程,达到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基本要求。同时,增设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心理训练、航空理论、海军知识、飞行训练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

(二)管理模式。海航班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集中管理。海军青少年航校成立海航部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三)师资配备。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担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四)调整分流。海军招飞机构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到本校同年级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并解除培养协议。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在合肥十中其他班级继续学习或回户籍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学校学习。

六、待遇保障

(一)招考阶段。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任何费用。参加定选考核的学生由合肥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食宿,学生食宿免费,并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二)就读阶段。海军青少年航校学生实行公费培养,由海军招飞办和市级财政统筹保障,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根据标准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补贴,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获得奖学金。

(三)毕业阶段。海航班学生高三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高考提前批志愿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将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航班毕业学生,可正常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