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感性认识中最低级的形式,也是整个认识活动的起点。它指的是人们应用五种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例如:桌上放了一个苹果,使用视觉,感受到是红色的发挥味觉,尝起来是甜的应用嗅觉,感知到是香的。我们使用了三种感官去感受这个事物,这就是三种感觉。

知觉:是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为主体提供客观对象的整体映象。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知觉不是感觉的简单总和,而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各种属性、各个方面的感觉信息、感觉材料加以整合,在意识中形成反映该事物各个方面特性的整体的感性形象,这就是知觉。例如:桌上放了一个苹果,使用视觉,感受到是红色的发挥味觉,尝起来是甜的应用嗅觉,感知到是香的,这是三种感觉。如果把它们综合起来,我们对这个苹果的感知是:又红又香又甜,这就称之为一种知觉。所以说知觉是对感觉的集合,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反映形式。

表象: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外部形象在人的意识中的保存、再现或重组。感觉和知觉是客体的刺激直接作用于主体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形成的感性映象,当客体的刺激消失以后,这种感性映象不随之消失,而是可以暂时地或较持久地保留在记忆中,这种保存在记忆中的感性映象通过回忆而再现出来,就是表象。简单来说,表象就是对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所以表象是感性认识的高级形式。例如:当我提起苹果,大家就会在头脑中出现关于苹果的形象特征——又红又香又甜,这就是对感性映象的回忆与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