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时期,罗马法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罗马共和国前期——市民法,共和国后期——万民法。到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执政期间,罗马法发展到成熟阶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典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三部分,人们还把公元534年到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编纂后称为《新律》,作为法典的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