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以前是视同缴费,可办理退休。

海南省在1992年以前的工龄,都是视同缴费的,不存在补缴等问题。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1993年以后是实际缴费年限。工龄是连续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