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符合《赣州蓉江新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失地农民,可以办理养老保险。

(四)失地农民子女就业

失地农民子女参加由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镇(处)组织的人员招聘考试,凡经笔试、面试入闱后,优先录取。

(五)失地农民免费技能培训

凡参加蓉江新区组织的技能培训的失地农民,实行一次性培训补贴200元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10元的交通、误餐补助,最高补助200元。

(六)失地农民务工岗位补贴

蓉江新区所有公益性岗位和后勤服务岗位,优先招用蓉江新区“4050”人员。对区内企业招用了蓉江新区“4050”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且为其办理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由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