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已经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籍。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卡。

每个学校要求都存在差异,以上五个证件大家都要准备齐全,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