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可以办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异地办身份证的所需:

一、证明身份的证件: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1、居住证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