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一个类别。

按相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三种,分别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有十三个等级,包括初级(员级、助理级,即十三到十一级)、中级(即十到八级)、高级(副高、正高,即七到一级)。中小学教师专技岗也是一样,只不过称为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