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天津条约》第五十一款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从此禁止中国用带有贬义的“夷”字指代英国人。自此以后各种著作中“洋”字取代了“夷”字,这一分野便是在《天津条约》交换批准的18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