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局决定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对象为在我市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具体来说,自2020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中,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02元提高至32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453元提高至4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