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新华、运河、高新、开发)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契税的购房人,按照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1%金额发放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具体实施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沧州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