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将涉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