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信访主要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受理及办理。主要受理范围:

1、对人社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建议、意见

2、对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3、对人社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4、信访人提出的请求属于人社局法定职责范围,但是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监察等行政程序解决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信访工作机构给予协调、督促其及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