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一般有两种:学前家庭教育,主要有父母或其他照看者在家庭中施行二是学前公共教育,主要由家庭以外的社会组织机构指派专人实施。

学前教育主要分为四个特点。一是幼儿园不是公立义务性的二是幼师需要给孩子启蒙教育三是幼年期的孩子,需要根据感官和感觉去理解事情四是教师没有义务去管理孩子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