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历史大事件起源于

秦末汉初,广西属南越国辖地。

汉武帝平定南越后,在广西境内设苍梧、郁林、合浦三郡。

东汉末,广西大部属交州统辖,三国时大部属吴国,桂西北小部分属蜀国。

晋代分属广州、交州和湘州。

南北朝时,相继属南朝的宋、齐、梁、陈所辖。

隋统一后,始安、永平、宁越、郁林、苍梧、合浦等郡属扬州辖,熙平郡和零陵郡之一部分属荆州辖。

唐初因之。

太宗贞观后属岭南道。

咸通三年(862)广西属岭南西道,下设邕、容、桂三管经略使,基本形成广西后来政区疆域轮廓。

五代十国时,广西地区先后属楚、南汉。

宋代,广西地方称广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这是“广西”得名的开始。

元朝,广西属湖广行省。

至正二十三年(1363)在湖广行省南部增设广西行中书省,开广西省之先河。

明洪武九年(1376),广西行中书省改称广西承宣布政使司。

洪武二十七年(1394),将原属湖南的全州、灌阳一带划归广西,将原属广西的廉州府(今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属地)划归广东。

清初复设广西省。

广西大约在10万枣2万年前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开始过定居的农耕生活,使用石器,种植水稻,构筑干栏式住宅。

公元前217~公元前215年,秦始皇统一岭南,在今兴安境内修灵渠,把长江水系同珠江水系联系起来,促进了广西同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

秦汉以后,中原人民陆续迁入广西唐代之后,还有一些被派遣或被贬谪的官吏来到广西,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加上垦田、修水利和修筑运河,从而促进了广西经济的发展。

宋代,广西农业生产已广泛使用铁器和耕牛。

矿治、纺织、陶瓷、交通运输、商业和对外贸易也有较大发展。

明清两代,由于人口、畜力增加,水利设施不断完善,某些地方官吏采取奖励人民垦荒和实行轻课减役等政策,耕地面积不断增加,粮食产量有较快增长,原有的采矿和造纸、榨油、制糖、酿酒等家庭手工业也有了新的发展。

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以后,广西各族劳动人民遭受到封建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和剥削。

在农村,土地进一步集中到极少数的地主手中,地租十分沉重。

中法战争中,帝国主义强迫清廷把龙州、梧州辟为通商口岸,使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大举侵入广西。

同时,帝国主义又廉价掠夺广西的农副产品和其他原料。

同时,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广西开设工商业和洋务运动的影响,也使广西的资本主义因素有所发展。

国民党桂系军阀统治时期,广西经济文化事业发展较快,但由于统治阶级横征暴敛,劳动人民却日趋贫困化。

抗日战争初期,由于沦陷区不少企业内迁,使广西工商业一度出现繁荣,但到后期,因日寇入侵,广西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从抗战胜利到新中国建立前夕,国民党新桂系忙于内战,无暇顾及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广西社会经济呈现一片败落景象。

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

1950年2月,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

1952年设立桂西僮族自治区,后改称桂西僮族自治州,为广西省所属的民族地区。

1957年7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撤销广西省建制,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在南宁正式宣布成立。

1965年10月,国务院决定将僮族改为壮族,并将明朝以前原属于广西的钦州地区从广东省重新划回广西。

1983年试行市管县和整县改市的体制,邕宁、武鸣县划归南宁市,柳江县、柳城县划归柳州市,临桂县划归桂林市,苍梧县划归梧州市管辖北海市升为地级市,由自治区直辖玉林、钦州、百色、河池等4县分别改为市。

至此,广西共有8个地区行政公署,5个自治区辖市,6个县级市,66个县,10个民族自治县。

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防城港市,1994年10月,成立地级钦州市1995年10月,成立地级贵港市1997年2月,调整梧州地区和梧州市行政区划,撤销贺县,成立县级贺州市,梧州地区更名贺州地区同年4月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1998年10月,撤销桂林地区,其原来所属各县划归桂林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