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宣布在全国设立12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并要求“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经研究,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原创 | 2022-10-11 19:16:55 |浏览:1.6万
2021年10月16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宣布在全国设立12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并要求“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经研究,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