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高一级运动员标准是2.00米,跳高过杆技术有跨越式、剪式、滚式、俯卧式、背越式等。由于技术类型不同,运动员在完成助跑、起跳、过杆、落地的各动作方法上各有差异。

比赛规则:

1、运动员的试跳顺序,应抽签决定。

2、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横杆升高计划,此计划直到只剩下最后一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时为止。

3、在只剩下一名运动员之前,每次横杆升高的高度不得少于2厘米。全能比赛中,每轮升高的高度均为3厘米。

4、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5、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不得使用起跳区进行练习。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试跳中,碰落横杆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7、运动员可在宣布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决定是否免跳。在一个高度上,运动员试跳1次或2次失败后,仍可请求免跳,但在下一高度的试跳次数,应是前一高度试跳后所剩余的未跳次数,但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不管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出现连续3次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成绩相等而举行的决名次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