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县治改驻团风。1951年5月,黄冈区行政公署更名为黄冈区专员公署,黄冈县属之。1955年5月,专署更名为黄冈专员公署,10月,黄冈县驻地由团风迁黄州。1968年元月,成立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撤销,设黄冈地区行政公署,黄冈县属之。1990年12月,撤销黄冈县,设黄州市。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黄州市更名黄州区为治所至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