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区自来水价格标准(1)居民生活用水2.95元/立方米。含水价1.8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7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2)行政事业用水3.70元/立方米。含水价2.4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3)工商企业用水4.04元/立方米。含水价2.4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城市建设附加费0.2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4)宾馆、餐饮等服务用水5.40元/立方米。含水价4.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5)特种行业用水15.30元/立方米。含水价13.3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5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依据:1、 《邯郸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邯郸市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邯价工〔2006〕101号)。2、 《邯郸市政府关于筹建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的通知》(邯政〔200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