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人住字【2019】3号)规定,人才住房不允许跨面积标准(或户型)调换。因此,由于人口增加等因素需调整户型(小调大)时,需腾退原有住房重新申请。

针对现有定向配租房源,考虑到腾退原有人才住房,重新申请需一段过度时间,为简化程序和方便生活, 现有承租人在重新提交申请资料时需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在中签新的人才住房后1个月内,退出原承租的住房并结清相关费用,逾期不退,取消承租资格),申请流程与首次申请相同,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摇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