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都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2. 教语言类的老师,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那就应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

教育机构在聘用外籍教师时,需要学校向市外办申请办理邀请外籍教师来华手续,比如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到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居留手续等。对于民办学校的外籍教师,教师的资格审定由北京市外国专家局负责。